家庭經濟扶助服務
服務介紹:
扶助對象:
凡未滿18歲之兒童、少年,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之需要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1.父母雙亡。
2.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或出走不負養育子女之責。
3.父母雙存,但雙方或其一方有下列之一者:
★患有嚴重疾病,非短期可以治療。
★殘障無工作能力。
★患有嚴重精神疾病,無法正常工作。
★經判刑入獄,刑期有一年以上者。
★父母雙存,但謀生能力低且子女眾多,無法滿足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。
申請辦法:
1.由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持戶籍謄本、財稅證明和相關證明至中心申請。(請參閱Q&A)
2.經本中心專業社工人員實地家訪,了解待助狀況,若確實符合扶助標準者即開案扶助。
扶助內容:
1.貧童扶助服務:
主要是運用認養制度,對於每名受助貧童,由本基金會安排二名以上認養人,按月支付定額認養費,在經濟上幫助他們,並藉由書信或實地探訪,去關心所認養兒童或青少年的身心發展。所有被認養的兒童,全部居住在自己的家裡,每月從家扶中心領取固定金額的扶助金,同時或可領取善心人士捐助的米、食油、圖書..等等實物。
2.本中心站在專業的立場,透過家庭訪視會談了解,會針對個別家庭及其子女的需求,做必要的輔導及專業服務。
3.本中心對扶助兒童及家庭所提供的服務包括:
★經濟協助:扶助金、急難救助金、獎助學金
★行為和心理輔導
★課業輔導與升學就業輔導
★營養改善、醫療協助
★育樂性活動:國小冬夏令營、 國高中生育樂營、知識之旅、親子活動…..
★輔導性活動:親職教育、成長團體、生活學習營 …..
★社會溫暖活動:認養人(童)相見歡、歲末寒冬送暖…..
★社會資源的提供等。